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招聘岗位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首义校区。
(二) 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2016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将附件中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至2977272549@qq.com,并将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也一并发送至 2977272549@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招聘考核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聘用。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限为2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2103,13971647564
电子邮箱:2977272549@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邮编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