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招录部分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1189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招录部分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公安专业实验员岗)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来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及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3161谢萌、3162梅功雪、3163张雅纯、3164汪梦蕾、3165钟一鸣、3166石惠、3167刘昱龙、3168张旭、3169黄帅、3170孙浩凯、3171岳阳、3172魏翔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61015日上午08: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清楼一楼会议室

(三)程序:点名签到——材料复核——领取准考证

1. 点名签到: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点名签到,不得迟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签到后,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等候,中途不得离开。

 2. 材料复核:

考生需现场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由工作人员审验。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硕士(博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提供);

   (4)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5)中共党员证明(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2张。

3. 领取准考证:

材料复核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后离开。

(四)重要提示:

1. 未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他人不得代办。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3. 复核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一)时间:20161015日上午90012:00

(二)考试形式:专业笔试和现场操作

(三)地点:文清楼201教室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2. 开考1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3. 考试期间一律关闭本人通讯工具,如有违反视同舞弊,取消成绩。

四、心理测评

(一)时间:20161015日下午100

(二)地点:文清楼

(三)注意事项:未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的,视同放弃。

五、面试

(一)时间:20161015日下午230

(二)地点:文清楼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386772(潘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336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