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初任教师导师制工作交流会

发稿时间:2016-12-22浏览次数:391

(通讯员骆美张颖)近日,人事部教师发展中心召开了“初任教师导师制工作交流会”。各院分管院长、教学秘书、初任教师导师制导师和新入职教师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由人事部应斌副部长主持。

  

应斌副部长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国家人事制度的新变化以及学校师在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改革举措。指出,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关键,今年中央及教育部连续出台多个重大文件,紧抓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比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国家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师德师风和课堂教学质量在考核评价中的核心地位等。在这种形势下,人事部除了响应上级指示做好相关改革的顶层设计与实施工作外,还结合自身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沿着“点面结合”的思路,对教师约束与激励制度、教师发展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完善。例如,出台新的《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切实落实了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引进人才和校内人才工程的支持力度,在创新新进教师培训体系基础上完善在职教师发展计划等。同时,强调“初任教师导师制”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希望学院进一步加大对教师发展的投入。

随后,初任教师导师和新教师代表就导师制的执行进行了经验分享。法学院导师代表黎江虹教授强调在带领新老师熟悉教学环节、提升教学能力的同时更应注意培养其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促使其尽快实现“中南大人”的身份认同。黎教授指导的侯卓老师则分享了关于“三个转变”的感悟,即身份定位从学生到教师、教学方式从报告范到课堂体、教学情景设定从“彼时彼地”到“今时今地”的变化。工商学院导师代表钱学锋教授的指导理念则是要培养新老师“以学术为业、科教融合”,做同行认可的学者、学生尊敬的老师。青年教师李敬子分享了钱学锋教授在指导自己过程中运用的多种传帮带方式,包括“一对一”指导、“新新合作”、“集体学习”以及“师生共建”。李敬子表示,正是导师的尽心尽责,才使得自己在入职初始阶段能少走弯路,迅速成长。

之后,各学院分管院长踊跃发言,从教学一线领导的视角对初任教师导师制的制度设计以及实施细节给予了全面综合的评估评判。院长们充分肯定了初任教师导师制对青年教师培养和成长上的积极作用,认为学校在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上的制度安排符合教师的成长规律。希望相关制度在未来能适当延长实施周期。与此同时,院长们也指出,导师制在结束后应配套相应的持续追踪机制,以巩固其培养成果。在该制度实施半年的考察基础上,院长们进一步就导师遴选、过程管理机制以及考核落实等细节调整建言献策。随着现场发言的深入,讨论的焦点逐步扩展至学校整个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工作领域,包括如何从师资管理制度改革入手适当平衡各教师子群体的教学科研压力、如何协助教师有效率的产出科研成果以及如何保障与提升教学在学校事务的地位,等等。

此次导师制工作交流会实质上是人事部与各学院就师资队伍建设的一次深度思想交流,对话中产生的火花对我校未来青年教师培养以及人事制度改革等具有深远的影响。

最后,教师发展中心骆美老师对导师制2016年度的考核时间、内容以及形式等做了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