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稿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174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南湖校区。

() 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7912日—2017922日;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一份(表样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2311678004@qq.com,接到面试通知后携带原件参加面试。

(二)招聘考核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聘用。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限为两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970

邮箱:2311678004@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邮编430073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 .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