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流动站及博士后在站人员:
根据《湖北省博士后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鄂博管办﹝2012﹞2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修订稿)》(中南大政字﹝2014﹞98号)的规定,对进站满12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本次中期考核对象
2018年7月进站满12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 中期考核程序
(一)中期考核由学院流动站管理机构或合作导师组织实施。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合作导师、3-4名同行专家(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得少于2名)、流动站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参与考核,但不参与投票和综合评议。
(二)考核对象对进站以来的科研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科研成果以及综合表现情况(包括敬业精神、道德学风、参与其它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小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填写好《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中的有关内容一并提交给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和博士后的合作导师;
(三)考核小组成员审阅博士后提供的书面材料后,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答辩;
(四)答辩开始前,学院博士后管理人员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情况进行陈述;
(五)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的答辩情况特别是项目研究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六)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答辩情况以及平时表现情况,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以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考核等次,评议出综合考核意见。投票和综合评议过程中,博士后和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应当回避;
(七)评议结束,考核小组组长签署考核意见,将《考核表》、进站以来的科研成果清单、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存入博士后本人档案。
三、 中期考核结果等次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详见学校管理办法。
四、 中期考核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7日之前,各学院或考核对象将《考核表》1份(连同电子版)、科研成果清单、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原楼411)。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5595。
特此通知。
人事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