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部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稿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31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建设部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造价工程师1名

(二)土建工程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造价工程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机电安装相关专业;

2.年龄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适当放宽。

3.有3年以上房建或市政项目预结算工作经验;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优先考虑;

4.熟悉使用广联达计价和算量软件、WPS、office办公软件;

5.具备预结算、工程造价、成本管理、工程建筑等知识,熟悉国家及地方工程造价相关法规政策,对市场造价行情有一定的了解;

6.为人正直,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土建工程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结构相关专业;研究生优先考虑;

2.年龄3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或土建项目经理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

3.具有3年以上房建施工及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施工现场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现场工程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工程施工问题诊断和解决能力;具备中级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证优先考虑;

4.熟悉使用CAD软件、WPS、office办公软件;

5.熟悉相关的工程法规、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等行业规范,熟悉相关工程技术、材料的国内国际标准;

6.为人正直,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请将附件中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电子版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xyjsb@zuel.edu.cn,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招聘考核

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核相关情况;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材料不予退回。校园建设部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首次聘用期限为两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790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715办公室,邮编430073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 .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建设部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