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5年度考核工作即将开展,对教学单位将分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职工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党建工作和行政管理等九项工作进行考核,九个项目的测评单位见附件。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客观性,请各测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认真整理或修订对教学单位各项目的测评依据,尽量做到突出实绩和具有可操作性,细化减分项和加分项。
请各测评单位于2015年12月16日前将测评依据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原楼413室),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办公邮件”发至人事部于方。
1-关于2015年度考核对教学单位测评单位提交测评依据的通知.doc
人 事 部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