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启动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
2. 个人申报,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给所在二级单位。
3. 各二级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岗位预审小组预审(含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综合表现考核评价)、“论文三级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有需要时启动)。
4.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政治教育及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开展评议工作,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推荐聘用人选。
5.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复审小组复核预审结果,期间学校组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评价、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评议、“论文三级评审”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外同行评议。
6. 学校公布复审结果、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评议结果、“论文三级评审”结果,确定申报人员相应岗位申报资格,分管校领导牵头校岗聘委办公室就专任教师系列高级岗位职数投放方案会商各教学单位,全校专任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高级岗位指数方案经学校审定后发布。
7. 各教学单位教学评议组、学术综合评议组对专任教师系列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分别开展相关评议。依托学部/学科学术委员会评审的教学单位,由学部/学科学术委员会对高级岗位晋升申报人员开展评议(直选、教学为主型(专业课)、科研为主型岗位除外)。
8. 各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任教师系列开展综合评议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推荐聘用人选。
9. 学校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系列综合水平评议组评议会议、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非教师专业技术系列综合评议组评议会议,向校岗聘委推荐聘用人选。
10.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确定聘用人选,提交校务会议审定后发文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