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其他补贴的程序

发稿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394

1、职工去世后,逝者所在单位应及时向人事部薪酬福利办公室提供死亡证明;

2、逝者如属于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人员工作部开具“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凭证.xlsx”;如属于在职人员,则由去世人员原工作单位开具“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凭证”;

3、逝者单位或直系亲属携带有效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单位工作人员只需本人工作证)和“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凭证”到薪酬福利办公室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

4、逝者单位或直系亲属凭薪酬福利办公室开具的“职工抚恤金、安葬费发放通知”到财务部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5、逝者家属领取其他补贴的,如逝者属于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人员工作部开具“去世人员其他补贴领取凭证”;如逝者属于在职人员,则由去世人员原工作单位开具“遗属领取校内补贴凭证”;由人事部审核后到财务部领取。

相关文件:

1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  鄂人社发【2012】53号.docx

2关于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2012】596号.docx

3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docx

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鄂人【2008】2号.docx

5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 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鄂人【2008】2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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